详细信息 | |
标题 | 淮安市洪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档案转出证据与证明 |
提交日期 | 2021-12-22 |
内容 | 因我考取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进行调档,淮安市洪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2018年7月通过中国邮政淮安洪泽营业部EMS转递我的档案至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时找不到我的档案,声称洪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没有将我的档案邮寄给湖南师范大学,声称洪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提供物流信息、快递记录、档案邮寄回执等材料。2021年12月20日下午,我要求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出具我的档案寄出的证据、证明。窗口工作人员有一定证据,但是拒绝提供清晰度更高的照片证据,拒绝出具相应证明。 请洪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以下证明,加盖公章: 1、系统内物流转递信息、快递面单等物流证据,加盖物流单位、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章。同时,将系统中的物流信息清晰完整地拍摄成视频。 2、《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 3、《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及《回执》存入档案的流程、作用的证明。即证明档案接受单位存有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能够说明什么及其理由。 4、档案邮寄的单位、时间、方式、安全措施等。 5、办理转出记录等。 |
受理回复 | |
答复日期 | 2021-12-24 |
答复单位 | 阳光办 |
答复内容 | 请您根据该封信的编号和密码查询结果 |
答复附件 | 请您根据该封信的编号和密码查看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