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物业不作为 |
提交日期 | 2022-01-15 |
内容 | 洪泽区金都秀水小区物业严重不作为,始终故意以及恶意使用车辆在海棠晴园7号楼出口处的主干道上停车,致使海棠晴园业主无法正常通行。希望金都秀水《南京和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尊重法院判决且履行物业服务职责,杜绝车辆停放主干道,保持海棠晴园业主的良好通行权。 |
受理回复 | |
答复日期 | 2022-01-21 |
答复单位 | 阳光办 |
答复内容 | 请您根据该封信的编号和密码查询结果 |
答复附件 | 请您根据该封信的编号和密码查看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