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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出台淮安市供暖季清洁能源采暖相关政策
提交日期 2023-01-10 15:04:08.735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淮安市虽处在南北分界线上,但是冬天湿冷,大部分市民有供暖需求,遗憾的是淮安供暖企业参差不齐,部分集中供暖小区存在断供情况。 根据淮发改办〔2022〕86号文件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鉴于目前淮安市未出台相应的供暖补贴,恳请市发改委推动尽快出台用电、用气采暖相关政策,在采暖季取消阶梯电价、气价,让淮安广大市民拥有更多的采暖方式,在寒冬中拥抱温暖。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3-01-13 14:55:35.55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在市发改委网站留言并提出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淮安市供暖季清洁能源采暖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对建议中“取消阶梯电价、气价”“出台用电、用气补贴政策”等涉及我委职能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暖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政策 (一)阶梯电价 目前电的定价权限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市县均没有定价权。由于阶梯电阶政策制定及管理权限等方面的原因,您的相关建议我们将会向省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另据向省价格主管部门了解,国家、省现行的阶梯电价政策,在培养居民节约意识、抑制电力资源浪费、缓解电力供应紧张情况、降低居民“煤改电”成本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近年来省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对推广清洁供暖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阶梯气价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2014年以来,江苏省统一部署施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淮安市气价改革始于2013年,2014年按照省关于阶梯气价政策文件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市开始实行阶梯气价政策。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持续增加,我市根据省相关要求,分别于2015年、2016年、2019年、2021年四次对阶梯气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对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淮安市实行阶梯气价政策,一方面,是严格落实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另一方面,阶梯气价政策符合淮安能源外部依赖度较高、天然气合同内气源单一、气量严重不足的市情;该项政策将今后一段时间内继续施行,并持续进行优化完善。 二、关于用电、用气采暖补贴政策 由于供暖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建议中有关供暖行业的一些问题,建议您向住建局咨询。经与住建部门会商现对采暖用电、用气价格补贴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江苏省13个市均为非强制供暖地区,据了解,目前省内各市对于集中供暖用户以及用电、用气分散采暖用户均无财政补助政策。淮安作为非强制供暖地区,采暖不属于政府提供的基础性公共产品,而属于改善性需求,给予集中供暖用户和用电、用气分散采暖用户相关补贴没有政策依据。下一步,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等价格改革方向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进一步推进电价、气价市场化改革,鼓励地源热泵、污水源等绿色能源采暖方式,努力加快采暖市场化运作,降低采暖用电、用气价格。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