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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详细信息
标题 淮安区空置房物业费
提交日期 2023-12-21 17:33:15.853
内容 2022年及2023年淮安区小区空置房物业费是否还在执行70%收取的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3-12-25 15:52:21.264
回复单位 区委书记办公室
回复内容 淮安区发改委答复如下:根据淮价【2015】75号文件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未入住或未使用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的,期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减免部分在业主、使用人入住或使用后,由物业服务企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