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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问题
提交日期 2024-01-17 10:33:00.34
内容 我单位属于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责利用长输管道输送天然气,在淮安市境内有4座阀室,2座分输站,100多公里埋地管道,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4-01-17 14:56:00.305
回复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内容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5号 第79号修正)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你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