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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淮人社何时对外关于2024年淮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发文
提交日期 2024-03-06 16:16:12.604
内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5 来源:劳动关系处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 228894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9日 省厅发文已经两个月了,淮人社何时发文,请给一个具体答复。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4-03-07 16:42:30.586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我局已于2024年1月15日发文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并已在我局官网公开,网址如下:http://rsj.huaian.gov.cn/col/4093_565365/art/17040384/1705308988303da5bXNK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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