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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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小学教师轮岗制度 | ||
内容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教师轮岗制度,咨询一下,是否是自愿性的还是强制性的, 轮岗几年才能结束。 | ||
办件分类 | 咨询 | 信件状态 | 最终回复结果在网站公布 |
办件编号 | 20122 | 提交时间 | 2024-07-10 14:07:04.20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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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市民您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以上的,原则上均参加交流(我区人事代理教师视同在编)。不满6年以上人员如有交流意愿,在申请的基础上也可以酌情安排。根据区管校用精神,被确定为交流的人员人事关系原则上随走,没有几年结束的说法。谢谢您对经开区教育的关注,如有其他情况可拨打051783717114咨询。 | ||
答复机构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信箱 | 答复时间 | 2024-07-11 11:48:38.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