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关于咨询在“没有划分人口承包地证明“材料办理的程序的问题 |
提交日期 | 2024-08-27 10:44:59.778 |
内容 | 您好!因老婆老家拆迁办理补偿手续,需要现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划分人口承包地证明”,目前清新花苑社区证明材料已经盖好章,现需要清河街道和清江浦区农业农村相关部门的盖章。想咨询盖章需要找清河街道和清江浦区两层相关部门的电话和具体对接人,为感!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4-08-27 14:19:40.843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事项不属于市农业农村局办理,请您咨询清江浦区相关职能部门。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7-83515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