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信件信息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宅基地申请
提交日期 2024-11-29 16:34:11.531
内容 家住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双湖村,2023年老家房屋拆迁,但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现咨询是否可以宅基地重新建房?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4-12-02 08:55:31.263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黄先生您好,宅基地的审批按照:个人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进行,请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