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标题 | 清江浦区四季金辉小区 |
提问内容 | 淮安市清江浦区四季金辉小区一期,从2025年1月1日起,物业公司由原来停车费,2小时内免费,24小时内5元的收费标准提高至3小时内免费,24小时10元的收费标准。未经过小区内业主同意,私自涨价。业主提出质疑,物业拿出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139号文件来和业主解释9为政府定价。现投诉四季金辉物业,打着政府定价的幌子,抬高停车费。 |
提问时间 | 2025-01-03 12:59:58.835 |
回复时间 | 2025-01-07 15:44:28.718 |
回复单位 | 清江浦区长信箱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留言人:您好!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区住建局回复如下: 您反映停车收费的问题,根据2025年1月1日实施的淮发改办〔2024〕139号《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临时汽车停放费:按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时间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停放3小时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后开始计费按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1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淮价服(2015)82号中临时停放收费标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因此,该物业企业收费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未发存在违规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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