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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先生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对您咨询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调整市区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淮价费[2012]86号)中规定:“有午休的日托幼儿园每生学期保教费中准收费标准调整为:省优质园2300元、市优质园1600元,合格园1100元。”《市物价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淮价费[2015]71号)中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15%以内。”关于印发《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价费[2018]64号)中规定:“实行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5%。”结合以上三份文件,我市市直幼儿园省优园最高收费标准为3250元每生每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仅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活动时收取300元每生每学期的费用。
《市物价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淮价费[2007]22号)中规定:“凡已经评估确认的四星级、三星级高中按原规定的省重点中学标准收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二星级高中,按市重点中学标准收费(每生每学期600元);二星级以下高中按一般高中收费标准收费(每生每学期450元)。”
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致电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83605469)为您提供政策解答和咨询!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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