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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伏企业配套废水处置资源再生项目涉及危化品,是否需要办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提交日期 2025-02-13 18:05:31.299
内容 尊敬的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我司正在筹建废水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配套项目是针对泛半导体企业产生过程中产生的含氣废液及含氨废气等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因涉及到副产氟化氢铵,需要外运销售,现就本项目的合规性,向贵部门咨询请示:1.本项目是否可以就地实施,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故恳请贵部门就以上问题进行政策指引,以此推进项目下一步工作,不胜感激!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5-02-19 14:35:34.611
回复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内容 已电话告知咨询人相关政策。按照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时,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