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物业电梯卡控 |
提交日期 | 2025-03-04 11:26:53.082 |
内容 | 东方康桥小区28栋1单元设置电梯卡控,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停掉电梯卡,导致高楼层业主爬楼梯,家中有老人和小孩非常不便。找到物业态度恶劣,拍桌子表示不缴纳物业费坚决开通电梯卡。后经查实直至到2025年2月25日前的物业费用已缴纳,要求我们缴纳之后一年的费用,说是他们物业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今年还没结束怎么能提前收物业费呢,我认为这样非常不合理。我的诉求1.取消电梯卡控.2.下年初缴纳上一年物业费用.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5-03-05 14:54:07.998 |
回复单位 | 淮安区-区委书记办公室 |
回复内容 | 淮安区住建局现回复如下:2025年3月5日上午,区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电话与工单反映人联系:1、经了解东方康桥28栋一单元电梯梯控,系万豪物业公司应其他业主要求并安装梯控,现已要求万豪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必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方可使用。2、根据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预收物业费,预收物业费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详细情况已告知反映人且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