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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自费研修超过两年可否重新计算来淮时间,正常申请购房补贴
提交日期 2025-10-25 10:51:41.732
内容 淮安市的有关部门领导,您好。本人21年6月本科毕业于淮阴工学院,毕业在家进行研究生备考,22年5月被淮阴工学院拟录取后为了找暑假工攒学费生活费,进入了淮安市鹏鼎控股公司做质检员工作,公司给我交了22年6、7、8三个月的社保,22年8月份离职,9月份研究生入学,期间未申请过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25年6月于淮阴工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入职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请问可否重新计算来淮时间,正常申请购房补贴以及人才补贴?期盼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5-10-28 17:17:32.287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告知了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补贴政策,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