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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理养老院
提交日期 2025-11-13 11:19:47.893
内容 我想在马坝镇开办一个养老院,根据市发改委、民政局、资规局、住建 局、卫健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淮安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 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淮发改办〔2023〕17号,关于印发《淮安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 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的通知。我符合文件要求,但是盱眙县民政局养老科邵科长不承认这文件,文件中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检测鉴定、消防安全评 估报告。就可以了,邵科长要求有县住建部门消防盖章才可以,为什么盱眙民政局不执行市里这个文件了,请领导过问一下,老百姓想做事真难,国家大力发展养老事业,鼓励民办养老院,为何盱眙民政局不执行了。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5-11-13 16:42:01.776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2025年11月13日15点50分,淮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向其解释养老机构开办的相关政策及说明《淮安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中规定的养老机构办理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确认事项,当事人表示理解。 对后续办理结果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9085961咨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