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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关于盱城街道围挡问题执法处理流程问题
内容 目前盱城街道执法部门反馈,处理违建围挡需要宣化社区自行推翻之前的越权同意意见,才能启动认定和拆除程序。但我此前咨询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均被告知此类违法建设的查处权限已下放至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并且我经过裁判文书网以及查询各类法条均显示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认定和处理,是城管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其负有主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的义务,不得将这一责任转嫁给反映者或要求其自行完成专业性认定。现该围挡事实清楚,确属“三无”违建,且已存在数月。执法大队以“需村委会同意”为由长期搁置,刻意推诿,这与上级部门赋予的执法职责是否存在冲突?执法部门在认定违建时,是否必须以村委会的意见为前提?是否存在“必须由村委会推翻同意才能处理”的政策依据?
办件分类 咨询 信件状态 回复结果在网站公布
办件编号 28466 提交时间 2026-04-16 18:34:47.09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盱城街道反馈:经社区多轮协调,施泽江、施泽俊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两家巷口将维持现状。感谢您的来信!
答复机构 盱眙县-领导信箱 答复时间 2026-04-21 17:28: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