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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生产垃圾发电项目中部分沼气提纯后作为燃料外售的法定许可问题
提交日期 2026-07-20 09:12:11.315
内容 领导早上好: 咨询一件事,一个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因为产生的沼气过多,发电用不完,部分沼气提纯压缩后(达到生物天然气标准)作为燃料外售,汽运。这外售部分是你们部门管呢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外售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6-07-22 09:15:26.439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袁先生您好,您咨询提到的准备在盱眙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因担心产生的沼气量超过发电需求,准备提纯、外运并销售。经了解,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主管部门是城管局,生产供应生物质天燃气涉及到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该项内容),生物质天燃气经营许可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建议您针对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及时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详细情况可向以上部门进一步咨询。